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4年工作要点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全面实施《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和《河北省贯彻<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改革创新,依法推进,传承文化,为增强河北语言实力,提高公民语言能力,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共筑语言文字中国梦贡献力量。
一、扎实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1.继续做好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加大督导工作力度,促使尚未完成三类城市评估的4个设区市,按时完成其计划内的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2.做好巩固提高工作。指导已完成评估的7个设区市巩固工作成果,并向乡镇和农村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二、进一步抓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3.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支持市、县进一步完善本级中小学校语言文字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督导评估。
4.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相关活动。深入贯彻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组织第二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河北省选拔赛,选拔代表河北参加全国听写大会的队伍。联合省书法家协会,共同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开展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状况调研。
5.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遴选高校语委主任、中小学诵读教育骨干教师、中小学书法教师等人员,参加国家级培训项目。
三、组织好全国第17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河北省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的宣传活动
6.承办全国第17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重点活动。在滦平县,组织全国第17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河北省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的重点活动,进一步推进滦平县普通话体验区建设工作。
7.创新活动形式。整合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基层语委和各大中专院校的作用,调动语委委员单位的积极性,大力宣传语言文字事业。
四、继续做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
8.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工作。认真做好新测试员培训、测试员岗前培训和测试员骨干提高培训工作。
9.依法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依据《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继续做好大中专院校学生全员测试工作,做好教师、国家公务员、窗口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及演播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10.加强培训测试工作管理。认真执行《河北省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办法》和《河北省实施〈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操作规程(试行)〉细则》要求,严格遵守测试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复审工作力度,确保测试工作质量。
11.继续完善和优化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信息管理系统的服务功能。
五、继续开展语言文字科研工作
12.继续做好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河北库建设试点工作。督导唐山市和承德市滦平县规范进行数据库调查,稳步做好数据整理分析,保质保量地上报到国家数据库,同时建设河北数据库。
13.开展西柏坡语言文字使用和政策情况调研。按照教育部语用司安排,开展原中央苏区语言国情调查,对西柏坡的语言文字使用和政策进行调研,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14.继续开展河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语言文字专项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加强开题、中期汇报、课题结项的管理,加大科研力度,扩大科研参与范围。
六、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
15.中华经典诵写讲进校园。着力在教育系统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进校园,将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机融合,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校园文化建设。
16.举办2014河北省高校中华经典诵读大赛。依托国家语委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组织高校师生中华经典诵读大赛,进一步推动高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发挥高校对社会的文化辐射与引领作用。
七、加强语言文字的宣传工作
17.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视野,将宣传意识贯穿于语言文字工作全过程;创新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活动方式,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进一步发挥河北语言文字网和各地、各高校宣传网页的作用,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
18.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积极发挥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和河北省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宣传和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